包头文体网论坛公告

站长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
鼠年来了,站长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,工作顺利,生活美满,万事如意.多发好帖,并祝各位在这里交到更多的好朋友.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08-1-3 19:57:36

关于聊天室的使用方法

1直接编个用户名和密码(下次要记住呀)填写在用户名和密码框中,点击进入2勾选3.0模式选项框后,点选"新窗口"按钮进入聊天大厅,可多人聊也可私聊,还可点歌.离开聊天室最好点离开而不要直接关闭窗口。
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07-10-7 12:38:17

论坛上发布图片的方法

1发网上的图片

点击工具栏里按钮(也就是插入图片按钮),在出现的菜单框中输入图片的网址(注意是该图片的网址而不是网页的网址,方法是右键点击该图片,在出现的菜单中点属性,就会看到该图片的网址),点确定既可.

2发本地图片

点击内容框外右下方的"浏览"按钮,选中要发布的图片,确定,点击"上传"按钮,上传完后会在内容框里出现一句提示,此时再点击"发表"按钮就完成图片发布.
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07-9-3 13:26:06

论坛文章管理办法

论坛文章管理办法

 

一.所有论坛、留言板中,禁止发布国家《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》中禁止的含有以下内容之一的信息,如有违反,本站一经发现将直接予以删除,同时,来论坛的网友请自觉避免可能给论坛带来麻烦的话题。文章内容可能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和其他后果,由发布文章者自行承担:
1.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2.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3.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4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5.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6.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7.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8.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9.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
二.为了保障论坛健康发展并能为更多成员更好服务,除特殊说明的论坛外,所有论坛谢绝纯 “灌水”文章。
“灌水”文章指毫无主题和阅读价值的文章,如只有标题无具体内容且标题也没有任何有用信息的文章,或同样一篇文章发表在论坛3个以上的版中。“灌水”文章定义尺度将由版主灵活掌握。

三.原则上论坛谢绝纯商业性广告。对广告性质的帖子,有三种不同处理方法:
1.与本论坛无关且为纯商业性广告帖子,版主及管理员可以直接删除,并可酌情对发表文章的社区成员提出警告、封帐号等惩罚。
2.与本论坛有关的商业性广告,版主可保留1-3天后删除;
3.凡属于的成员、教师、学生宣传自己个人主页的帖子,如为初次发布,版主可在版面保留3 -5天后删除;如为重复宣传,版主可视情况保留1-2天。

四.与本论坛主题无关,且不属于本办法说明可以直接删除的帖子,版主应当转发至相应主题的其它论坛。如没有相关论坛,版主可转至不知所云论坛或保留该帖。请勿发布任何攻击政府、党和国家的文章。对于热点事物的原则规定在相关法律和政策容许的范围内讨论。

五.提倡原创,为尊重他人的劳动,转载的非本论坛文章请用户注明转载字样,并请标明出处;如果社区成员将来源于论坛的文章转于他处,请标注转载自论坛。

六.成员有权修改自己发布的文章,并可以将同一文章在不超过3个论坛内转载(同一文章转载论坛超过3个,视为灌水),版主有权对歪曲事实或有不文明措辞的帖子进行修改,本坛倡导积极向上、健康文明的交流风气,禁止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和低俗文化的蔓延。请自觉遵守不发布虚假、攻击性、报复性的信息。

七.成员有权向管理员或版主投诉任何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个人。

八.成员因发表论坛文章管理办法中禁止的内容,而导致文章被删除,对于文章删除可能造成的后果将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
九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包头文体网。
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07-9-3 13:00:04

百花论坛正式开通了
百花论坛正式开通了,欢迎广大网友们踊跃参加讨论,发帖数量和质量教高者,将会获得文体网的奖励(会员待遇上的),相信本论坛会成为大家的好朋友,也希望百花论坛和你结缘,喜欢文体活动的朋友带上你的朋友快来参加讨论吧,站长谢谢大家了!!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07-8-7 9:37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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